6月13日消息,年国今日,家基及相件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发布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本医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》及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疗保与2021年相比,险工险和《工作方案》保持总体稳定,伤保生育同时在申报范围、药品准入规则、目录评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。调整今年医保药品目录在继续支持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物、工作关文创新药物的开征基础上,充分体现了对罕见病治疗药物、求意儿童用药的年国关注,将“2022年6月30日前经批准上市的家基及相件罕见病治疗药品”“2022年6月30日前经批准上市并纳入鼓励研发申报的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”明确列入申报条件,相关人群用药保障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。本医保险此外,今年目录还首次提出了非独家药品准入的规则,增加了申报结果公示环节,完善了专家评审流程,总体上看,今年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朝着科学、规范、公平、透明的方向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。据悉,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正式启动2022年度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。
原文如下:
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》及相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
根据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文件,结合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工作重点,我们研究起草了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以及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《谈判药品续约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于2022年6月19日(星期日)17: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。
电子邮箱:yysmlc@nhsa.gov.cn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(邮编:100830),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 收 。
附件1:
附件2:
2-1.
2-2.
2-3.
附件3:
附件4:
国家医疗保障局
2022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