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报讯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,受贿省明水县书记审获2022年10月27日,余委原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,元黑对明水县委原书记、龙江县长洪非受贿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,洪非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洪非有期徒刑十年,刑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;对在案查封、受贿省明水县书记审获扣押的余委原赃款及房产、车位变价后折抵受贿所得赃款予以没收,元黑上缴国库,龙江不足部分,洪非继续追缴。刑年 经审理查明:2014年1月至2020年5月,受贿省明水县书记审获被告人洪非在担任明水县县长、余委原县委书记期间,元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、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3.9116万元。 铁力市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洪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。洪非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积极退缴赃款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综合考虑全案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 |